不可分割和对立统一的区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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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人生天地间,聚散如流沙,而于事物万象之中,“不可分割”与“对立统一”的概念时常交织闪烁。不可分割者,即指事物之内在完整性与统一性,它强调的是成分或属性虽可分离观察,却难以在丝毫不损害整体功能或存在前提下被强行分解。犹如一颗生鸡蛋,其蛋黄蛋白截然不同,但它们然而并未被拆散过,完整结构未被破坏,整个鸡蛋仍是一家之形体。再从另一个角度,若我们试图打碎生鸡蛋,要么是破坏了这个完整的鸡蛋体,要么只能仅仅取走部分,剩下的则是不再完整。这种完整性乃是一种静之美,一种结构上的稳定。
至于“对立统一”,它则展现出事物勃发的生命节奏与前进动力。对立意味着矛盾,如上与下、内与外;统一意味着它们又在固定结构、或功能联系中不分割地共存。正是这对立与统一的互相依存、互相转化,构成了万物运行的内在逻辑和恒久魅力。如电磁现象:同性电荷相互排斥,异性电荷互相吸引,但又各自统一构成合乎规律的电磁场,这就是典型的对立统一关系。它强调的是事物的发展、变化,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与融合共同推动了万物向前、转化。
可见,“不可分割”强调的是静态的、结构完整性;而“对立统一”强调的却是动态的、存在与运动结合的辩证关系。不可分割是基础,它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存在前提,如同一座坚固的建筑,即使在地震中摇晃,其根基似乎不动摇,整个建筑仍然作为主体存在,内部分有矛盾,但主体依然是完整的。当拆解之动不可避免,分解蔓延,步步为营直至分离,这时原本的不可分割变成了可被分割。
反之,若没有对立统一,事物便无变化,死水一潭,但只要矛盾存在,对立也存在,就必定会推动事物分裂、质变,即成为可分割的对象。因此,对立统一的根源在于矛盾的客观存在,而这矛盾的实质又是对立中隐含统一,统一中又分解出对立,推动事物进化。正如“冰-水-水蒸气”现象,冰与融化为水相对立,水与汽化成蒸汽又不可分割,循环却不重叠。
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看,对立统一是其核心规律之一,是唯物辩证法的深刻体现。物质世界万物运动不仅因为外力推动,更是因为物质内部的矛盾导致其发展。不可分割则是统一性的基础,如果说物质运动,须物质之整体不变,而能对外发生作用,这整个物质就是不可分割的。电磁力作用,必是整个电磁场在起作用,不可分割。而离体正负电荷可以被单独研究,但作为电磁现象它们不对立统一的工具。
在现代科学与社会学中,对立统一的应用无处不在。在航天工程中,火箭的升空对立力量包括热推进力与重力,统一力量是燃烧与材料支撑,无数分割来找准平衡,实现对立统一中的技术创新。生态平衡是一种庞大的对立统一系统,物种、环境、人类活动各种力量盘根错节,统和对立,决定着人类生存的可持续性。在社会管理中,新旧观念冲突是对立,整个社会作为统一有着生存需求,历史证明若新旧融合,社会必变革而进步。
总的来说,不可分割强调的是整体结构之上不变的统一,不对立统一则直指事物内在矛盾与变化动力。不可分割常为静止统一,而对立统一是斗争运动共同推动事物变化发展。“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”,人为万物,其本身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存在,对立统一亦常用以解析内外冲突与融合机制,探索真理须二者兼顾、辩证统一,方能获得事物真相和推动进步动力,这便是其现代意义完美展示。